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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实务2018年教材268页这道题正确分录怎么做,看解析看不懂??

P268【例10-2某税务师事务所20173月受托对A企业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鉴证。在审核过程中,发现A企业201611月与B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B企业预付给A企业货款及增值税585000元,其中:201611月、12月各预付234000元,20171月预付117000元。A企业向B企业销售设备10台,其中2016127台,201713台。A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设备成本、进项税额及附加税费暂不考虑。
  A企业的会计分录:
  1.201611月、12月收到款项时,分别作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2.20171月收到款项时的会计分录: .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解析】存在问题
  A企业201611月未发货,预收款项应记“预收账款”,多记“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元;
  201612月少记“主营业务收入”150000元;
  20171月少记“主营业务收入”50000元。
  调账分录
  1.2016年调账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贷:预收账款               58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2.2017年调账分录
  借:预收账款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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