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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税计算问题
135****0049
1、两处取得收入的情况下,一处是全日制工作方式,有劳动合同和社保,个税按工资薪金申报;另一处是非全日制工作方式,签定有完成具体工作内容的协议;
请问:1、个人在两处取得的收入,都属于工资?还是全日制工作方式这边按工资计算,非全日制工作方式下这边按劳务报酬计算?
2、两个公司在代扣代缴个税时,是否都按工资薪金进行申报,两边都有5000元的免税额,次年个人在当时地税再补缴个税,补缴个税时地税是按合并后的工资进行计算还是非全制下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的方式补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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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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