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第二条规定: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详细]
根据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详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规定,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详细]
在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支付的利息无法抵扣是吗? 【答案】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详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详细]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金融租赁公司)后,又将该项资产从金融租赁公司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详细]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属于贷款服务,应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融资性...[详细]
今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实施以后,公司发生的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业务,支付的租金(即利息)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案】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详细]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属于贷款服务,应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融资性...[详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详细]
一、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原则(1)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卖方(承租人)出售资产时,不确认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售价-资产账面价值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的分摊...[详细]
【问题】 售后租回承租人的账务处理? 【答案】 售后租回交易,无论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均应按照租赁准则的规定,将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对于...[详细]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售后回租交易,是指资产卖方(承租方)将资产出售后再从买方(出租人方)租回的交易。无论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均应...[详细]
售后回购(Sales with Buyback Agreements)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销售业务,它是指卖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与购货方签订合同,规定日后按照合同条款(如回购价格等内容),将...[详细]
抱歉,此信息已过时,请返回首页查看其他信息。论坛 分享到:上一篇: “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的税务会计处理 下一篇: 财政资金支持企业研发申报加计扣除要剔除拨款...[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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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如何做税务及会计处理?答:1.税务处理:(1)增值税和营业税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详细]
答: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第二条规定,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详细]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金融租赁公司)后,又将该项资产从金融租赁公司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详细]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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