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生产企业对外购应急混凝土出售的增值税处理
我公司是一家混凝土生产销售企业,增值税按3%简易征收。本月由于混凝土搅拌站突发停电,导致无法生产,为保证客户在建工地进行正常混凝土浇捣(建筑工地混凝土施工中途停止会产生质量事故,导致混凝土供应企业巨额赔偿),我公司临时向当地同行应急调拨一批混凝土向客户供应。该批应急混凝土由当地同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向我公司结算,我公司在月底与客户按正常合同结算当月公司生产的混凝土和应急采购的混凝土。我的问题是我公司应急采购混凝土是不是也按增值税简易征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3%,还是按1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将当地同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做为进项进行抵扣。请各位老师和同学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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