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税服务实务-基础学习】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 ①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 扣税凭证 | 用途 | 可抵进项 |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1%)、11%专票 | 生产或加工17%税率货物 | 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 |
| 用于生产或提供11%、6%等税率货物、服务 | 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 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3%专票(自产自销) | 生产或加工17%税率货物 | 买价(或金额)×13% |
| 用于生产或提供11%、6%等税率货物、服务 | 买价(或金额)×11%
|
②购进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买价包括价款和烟叶税 购进烟叶生产卷烟可抵扣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0%)×(1+20%)×13% ③核定扣除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3年9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部门可商同级财政部门,结合地区实际,选择部分行业开展核定扣除试点工作。
请稍等,正在加载
已显示全部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全部评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