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 |
| 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 | 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 其他融资租赁服务 | 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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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税方法 | 税率(征收率) | 发票开具 |
| 一般纳税人 | 全额计税 | 6% | 全额开专票 |
| 差额计税,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5% | 差额部分只能开普票 |
| 小规模纳税人 | 全额计税 | 3% | 全额开专票 |
| 差额计税 | 5% | 差额部分只能开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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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形 | 可以扣除项目 | 差额部分是否开专票 |
| 金融商品转让 | 买入价 | 不得开专票 |
| 经纪代理服务 |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 差额部分不得开专票 |
| 融资租赁服务 | 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 | 可以全额开专票 |
| 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 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 购入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贷款服务),专票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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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形 | 可以扣除项目 | 差额部分是否开专票 |
| 客运场站服务 | 支付给承运方运费 | 可以全额开专票 |
| 旅游服务 | 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 差额部分不得开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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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形 | 可以扣除项目 | 差额部分是否开专票 |
| 劳务派遣 | 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差额部分不得开专票 |
| 自来水水费 | 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 | 可以全额开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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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形 | 可以扣除项目 | 差额部分是否开专票 |
| 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 支付的分包款 | 全额开专票 |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全额开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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