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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2-基础学习】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通常情况下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将回购价大于售价的差额按月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回购商品: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税务处理:假如企业现在是以销售商品进行融资,现价100万销售一批货物,3年后107万元收回。中间的7万的价差,在这3年内作为利息费用处理,可以在税前扣除。

二、销售商品

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
1.托收承付方式办妥托收手续时
2.预收款方式发出商品时
3.需要安装和检验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
4.如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发出商品时
5.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时
收入金额确认
1.售后回购(1)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2)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在回购期间确认利息费用
2.商业折扣扣除商业折扣后金额
3.现金折扣扣除现金折扣前金额确定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4.销售折让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5.以旧换新销售商品按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6.买一赠一不属于捐赠,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1727人看过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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