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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付款期限~第四章 知识点

提示付款期限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记忆提示】即付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远期汇票自到期日起10天
  【注意】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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