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设置

票据行为的代理~第四章 知识点

票据行为的代理

  1.签章

  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必须由“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如果代理人未在票据上签章的,则不产生票据代理的效力。

  行使代理权:表明“代理”的字样+代理人签章

2.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即签章人应承担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3.越权代理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1025人看过 6年前

全部评论(5)

已显示全部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