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收到国税局的一封信或通知,它会解释来函的原因并指示您如何处理您的问题。如果同意变更,就没有必要与我们联系。如果您欠余额,就依照付款指示送缴您的款项。如果您不同意,请依照通知中的指示响应。您应该允许至少30天的时间得到国税局的响应。如果您是该收到退税而且没有其他的债务该我们追缴的,您将在通知单的日期起6个星期内收到退税。
如果国税局向您发送第二封信或通知要求您提供额外的信息或向您提供更多的信息,请保留副本作为您的记录。
如果您缴付了税款但没有被入账,送交一份支票正反面的副本作为付款证明。如果使用汇票缴税,则必须从购买汇票的地方取得兑现汇票的正反面副本。如果使用联邦电子缴税系统 (Electronic Federal Tax Payment System, EFTPS) 缴税,您可以将包含确认编号的交易凭条副本寄送给我们。千万不要送交原始文件。
如果您联系我们是为了退税支票的遗失或失窃,我们发送给您的通知会告诉您如何采取行动。如果您收到CP - 2000通知单 (Notice CP-2000)。
如果您缴纳季预估税款,请复查您的计算。您可能需要根据我们的变更修改您的缴纳金额。
所有的通知上应该会说明您寄交回复的地点。
如果您遵循信中或通知中的指示,大多数的通讯可以不用打电话或造访国税局办公室就可进行处理。但是,如果您有疑问,请拨打通常列在通知右上角的电话号码。打电话前请准备好您的税表和相关资料,以便可以立即查到您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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