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FASB)是美国制定财务会计和报告准则的指定私营机构,这些准则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加以规定。该机构是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财务报告公告》第1号第101节)以及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行为守则》第203号,1973年5月及1979年5月修订)正式承认的机构。
FASB的设立目标是要建立并改善财务会计及其报告准则,并以此来引导和教育公众。为了达到这一目的,FASB试图通过以下手段来提高财务报告的有用性:集中经理处理一致性和可比性的关系,并及时更新准则(如有必要的话)以适应商业及经济环境的变化,同时提高公众对财务报告所含信息的性质和目的的理解。
其前身分别为: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下属机构会计程序委员会(CAP,Committee on Accounting Procedure,1936-1959年)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属机构会计原则委员会(APB,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1959–1973年)
FASB在行使职责时的理念基础包括
决策客观性;考虑各利益集团的观点;只在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时才推行准则;在实施新准则改变时至小程度地减少对现有惯例的破坏,以及回顾并修正(如有必要的话)过去的决策。
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制定由三个机构组成:
FASB
7名成员,每人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FASB通过一项新准则必须有5人或以上赞同。
FAF(Financial Accounting Foundation,财务会计基金会)
负责筹款,并任命FASB委员,还要检查FASB的工作业绩及任命FASAC委员。
由16位受托人组成,每个成员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两届。13人从发起组织中选出,包括
美国会计学会(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AAA)1人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4人
财务分析师协会(CFA Institute)1人
财务经理协会(Financial Executives International,FEI)2人
政府财政官员协会(Government Finance Officers Association)1人
证券业联合会(Securities Industry and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SIA)1人
各种政府会计组织(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tate Auditors, Comptrollers and Treasurers)3人
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ccountants,IMA)
Government Finance Officers Association
。另外3人,2个从上市公司中选出(其中一个必须来自商业银行界,一个来自商界),1个必须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官员。
FASAC(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dvisory Council,财务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
只要由20人(通常是35-40人)组成,这些人由FAF任命。是FASB与商业界和经济界之间的联络机构,它对方案的优先顺序及潜在方案提出建议,并对FASB在一些问题上初步立场的妥当性提出意见。
此外:
1984年,FAF成立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overnment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GASB)
FASB下属机构包括1984年成立的紧急事务委员会(Emerging Issues Task Force ,EI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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