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英国和美国,政府会计准则是由相对独立的委员会独条或数条地制定的。
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核心就是政府会计准则的设计。在设计政府会计准则时应该考虑到哪些问题?这或许可以从国外借鉴一些经验。
在英国和美国,政府会计准则是由相对独立的委员会独条或数条地制定的。例如,美国联邦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FASAB)和州与地方政府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制定了近百份准则。
梳理这些准则,我们发现政府会计准则的框架结构主要由以下问题构成,包括政府会计有何功能和目标?政府预算和会计及财务报告之间的关系如何?政府会计和报告的主体是什么?政府的账务该如何记录?政府必须编制哪些财务报表?各报表之间的关系又如何?财务会计应当只处理过去的交易事项吗?什么资源应被视为资产?什么支付责任应被视为负债?哪些类型的资产和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上报告?收入、费用或支出该如何计量?核算计量单位是什么?资产负债该如何评估?由于上述每个问题都不止一个答案,准则制定必须从各个解决方案中做出选择,如功能和目标、与预算之间的关系、会计和财务报告主体、会计记账方式、财务报表。
以美国政府会计准则为例,在功能和目标、与预算之间的关系方面,FASAB和GASB专注于财务会计和通用的对外财务报告,这两个委员会均不被授权和获准制定预算概念或准则。但是,无论联邦政府还是州和地方政府,在预算执行报告中均使用了预算概念和计量原则。
当预算和会计采用不同的计量方式时,数据将被协调一致。
在会计和财务报告主体方面,FASAB和GASB均要求政府编制整体的财务报告。联邦政府的财务报表是经过合并的,用单独一栏表示整个政府的信息。州和地方政府的财务报告主体包含政府和单独一栏列报的组成单位,因政府对组成单位负有财务责任。
就会计记账方式和财务报表来说,FASAB和GASB准则均假定政府使用复式记账法。
准则委员会并不规定会计科目表。美国财政部要求联邦政府部门采用标准总账规定的科目表。GASB仅仅要求政府使用统一的会计术语和分类。
FASAB和GASB均要求政府至少编制一份年底财务状况报表和一份会计年度的财务活动报表。不过,联邦政府还单独编制一份反映政府整体层面的现金收入、支出和结余的报表以及几份调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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