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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遗产所得税——信托简介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12-14

美国 联邦 遗产所得税 遗产税 信托 美国遗产税 uscpa

信托概述

☆ 信托的分类:一般分为不动本信托【又称“简单信托(Simple trusts)”)】和动本信托【又称“复合型信托(Complex trusts)”】两种。

不动本信托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

每年信托收益所得必须全部分配;

原则上不能对慈善机构进行募捐或分配;

信托收益分配仅限信托投资所得,不能对信托本金部分进行分配;

动本信托:上述条件不满足其一者即为动本信托;

☆ 信托的课税原则:

可撤销信托(Grantor /revocable trust):信托收益课税主体为信托设立人;

不可撤销信托(Irrevocable trust):信托收益课税主体为信托基金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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