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路,没有所谓的康庄平途,总会有坎坷凹凸,把握好未来的日子,认清方向,走好生命里的每步。税务师路上无论多少艰难险阻都要走下去。正保会计网校税务师每日一练可以帮到大家准确掌握重难点知识点。每日一练题目以知识点为单元,针对知识点做深入解析,让大家每天进步一点点,以下是《税法二》每日一练。
多选题
下列各项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非任职单位的董事费收入
B、退休后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C、劳动分红
D、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E、法人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无偿取得企业出资购买的汽车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E,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点评】此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目的甄别判定。税目选择的正确与否,涉及税率和计税方法的不同。税目一旦选错,计算结果也不会对。考生应注意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稿酬三者的区别。
(1)工薪和劳报:判断一项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是:是否存在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存在雇佣关系则为工薪,否则为劳务报酬(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
(2)工薪和稿酬: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包括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1)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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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会计网校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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