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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协关于领取2018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事项的通知

普通 来源:深圳税务师协会 2019-04-26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9]009号)文件要求,现将深圳市2018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2018年度全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4月10日至4月25日,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www.cctaa.cn)“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ksbm.ecctaa.com网站(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注意以下事项:保证个人相关信息完整、准确无误。在提交申请时请在“是否入会”栏填“是”,同时申请成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

二、资料提交

2019年5月15日前,将下列资料递交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1102办公室: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近期2寸证件彩照1张;

5.免试者,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等相关免试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6.申请办理执业会员的,应提交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在职证明(加盖事务所公章)。

7.由他人代办或领证书的,须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委托书。

三、证书发放

证件、证明等资料齐全的,现场给予发证;资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予发证。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3878286、83876950

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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