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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高频考点: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9-22

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高频考点。本考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第十二章税务行政复议代理的内容。

【内容导航】

1.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

2.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

3.行政复议中止

4.行政复议终止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本考点属于单选题、多选题、简单题的常设考点。

【高频考点】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高频考点: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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