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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领取2017年注册会计师合格证书通知

普通 来源:浙江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01-31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于2017年12月14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正式公布,现就成绩发布后向考生发放2017年度考试合格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证类别与领取合格证的人员范围

(一)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包括: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

(二)领取合格证的人员范围

可在我省领取2017年度考试合格证的人员包括:

1.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全部考试科目合格成绩,2017年度在浙江省参加考试的人员;

2.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2017年度在浙江省杭州市参加考试的人员。

二、合格证发放时间

省考办将根据财政部考办下发的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阶段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制作下发合格证。我省考生领取合格证的时间,全省统一为2018年2月22日至3月30日(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三、合格证申领有关事项

(一)全科合格证申领事项

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到网上报名时所选证书领取地的市考办领取全科合格证。如需变更证书领取地的考生,应当于2018年2月6日前到申领地的市考办办理全科合格证的申领登记手续,省考办将根据考生申请将全科合格证下发给相关市考办。未在规定时间前办理申领登记手续的,证书领取地则以网上报名系统中显示的信息为准。各市考办具体地址、咨询电话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的考区信息。

请各市考办在发放全科合格证时,同时向全科合格证申领人发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二)专业阶段合格证申领事项

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能查询到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报考地的市考办领取合格证。

已取得专业阶段6科有效合格成绩,但因在其它考试年度报名信息错误或变更而无法查询到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经校验盖章确认后的复印件到报考地的市考办办理专业阶段合格证申请手续。

请各市考办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本考区专业阶段合格证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考生相关证明材料报省考办。省考办报经财政部考办核准后另行制作下发专业阶段合格证。

附件:

1.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申领登记表

2.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申请汇总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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