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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诉讼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10-18

学习是一个长期坚持的过程,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而言,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日积月累,考试就会更容易一点点。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的《经济法》第一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的练习题,备考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的考生们,一起来练习吧!

单选题

2016年12月14日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期为一年。后借款期限届满甲未归还借款,乙也未向甲催讨借款。根据规定,至2020年12月14日该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完成,但由于特殊情况可以依法延长。下列有关诉讼时效延长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

A、乙可以自主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B、乙经甲同意后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C、乙经甲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D、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该题针对“诉讼时效的延长”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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