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的,中国证监会可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5-12
普通
单选题
证券公司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暂不受理其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A.12-24个月
B.12~36个月
C.24个月内
D.24~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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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解析】
本题考查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证券公司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的,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处罚。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有前款所述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12个月至36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参见教材P318。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拟举办6次考试。正保会计网校小编为您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习题。基础备考阶段,快来跟着网校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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