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精英智能面授班协议

适用年度:2019年

初级会计职称精英智能面授班协议

甲方: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辅导——精英智能面授班学员

乙方: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拥有的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为甲方提供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辅导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1 定义条款

1.1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辅导——精英智能面授班(以下简称“面授班”),是乙方旗下的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推出的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考前面授辅导课程,学员在注册、选课、交费后,可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乙方的要求享受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及学习资料。若该等学员在完成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后未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乙方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向该等注册学员提供下期同科目网络辅导课程(即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高效取证班同科目网络课程)免费续学的服务,第三年起不再享受此优惠(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申请下期同科目免费续学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执行。

1.2 合格分数线,是指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国家合格分数线和地方合格分数线;若当年合格分数线有变化,则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2 参加面授班

甲方须在乙方网站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我的网校我的家”个人资料处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包括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联系电话,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一经填写,不能修改)。

甲方在根据乙方的有关要求完成注册、选报课程、交费后,甲方即可参加乙方提供的相应科目的考前辅导面授班课程及服务。

3 辅导科目、费用及费用支付

3.1 乙方提供的面授班具体辅导科目及定价以乙方官网公示的招生方案为准,甲方可自行选报课程,最终以甲方在乙方正保会计网校平台选报并成功支付的信息为准。

3.2 如遇考试政策调整或其他影响乙方正常开展面授课程的情况出现,乙方有权对课程安排及授课讲师等进行调整。

3.3 学习卡不得用于支付本面授班辅导费用。

4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甲方所选购科目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4.2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乙方的辅导下全面完成乙方所提供的学习课程以后,仍达不到相应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同科目网络课程免费续学的服务。

4.3 甲方应按时、足额交纳学习费用。

4.4 甲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考试成绩证明等。

4.5 甲方应遵守乙方的辅导计划和课程安排,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

4.6 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及有关资料,甲方保证只供本人单独学习使用;若甲方违反规定对乙方授课进行录音、录像,允许第三方使用本人听课账号或听课卡,或向任何第三方透漏学习内容,乙方均有权停止甲方听课权限,并不退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5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

5.2 乙方有权根据报名人数等情况单方决定是否开办该面授班。如决定开班,乙方应提供本协议约定的辅导服务;如决定不开班,则乙方需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学费或同意甲方将所交纳的学费转为其他班次的费用。

5.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教学服务均能够正常进行;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等非乙方过错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时,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续学条款

6.1 甲方不违反本条第6.2款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学员有权向乙方申请下期同科目免费续学服务/返款 :

6.1.1 学员单科次上课出勤率不低于90%(含90%),出勤率以上课时纸质签到表为准;

6.1.1.1 上课迟到或早退1小时及以上的,以旷课半天计;

6.1.1.2 上课当天上、下午各记一次出勤(均需课前签到);

6.2 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均无权要求乙方提供下期免费续学的服务:

6.2.1 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6.2.1.1 甲方在“我的网校我的家”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6.2.1.2 甲方在报考参加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6.2.1.3 甲方在要求下期免费续学时提供的信息与甲方在乙方的注册信息不一致(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证明甲方的有关通讯地址等信息正常变动的除外);

6.2.1.4 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或参加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或要求乙方提供下期免费续学服务等过程中,甲方提供其他虚假、伪造信息。

6.2.2 甲方没有取得参加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

6.2.3 甲方没有参加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本协议约定的科目考试;

6.2.4 甲方在参加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受到相应处理或处分的;

6.2.5 甲方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申请续学时间内向乙方提交下期续学要求及本协议规定的全部申请续学材料;

6.2.6 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甲方在乙方授课过程中录音、录像,或与其他人共用课程账号、听课卡的。

6.3 甲方完成课程学习,并参加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本协议约定的全部科目考试的,在符合下期免费续学条件的情况下,可向乙方申请续学。

6.4 申请续学程序

6.4.1 在甲方报考所在地区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分数线查询方式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含公布当日及周末,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甲方可在乙方“续学”系统填写/上传个人真实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成绩证明等),申请下期免费续学同科目网络课程。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续学申请,乙方可不再予以办理。

6.4.2 甲方参加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未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续学申请条件的,可向乙方提出免费续学申请。乙方收到甲方要求续学的申请后,经乙方核实确认无误的,乙方应在15日内为甲方办理续学手续。如乙方认为甲方不符合续学条件,不予办理续学的,应在15日之内将不予办理续学的理由通知甲方。

7 不可抗力

7.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7.2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7.3 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而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必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8 争议的解决

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8.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8.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9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10 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11 协议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结束之日。但本协议约定的续学条件出现时,续学时效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执行。

12 其他

12.1 甲方购买本协议项下面授班课程,于交费后七日内且开课前,可无理由申请退课。若甲方于开课后七日内申请退课的,乙方退还甲方已实际支付学费的80%,并立即关闭全部学习权限。逾期申请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还任何费用。

12.2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项下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辅导面授班课程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选报本协议项下面授课程并成功付费后即生效。

12.3 本协议一经签署后,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若甲方交费报名的班次乙方最终确定不开班,则在乙方全额返还甲方交纳的费用或转为其他辅导班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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