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18年12月1日, 销售产品一批给甲企业,价款20000元,增值税款260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 /N30]。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款未收。(核算确认收入、10天内付款、超过10天小于20天付款、超期付款)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6:21
确认收入:根据A公司2018年12月1日出售产品给甲企业,价款20000元,增值税款2600元,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可以确认A公司已经取得了收入。
10天内付款:在甲企业收到A公司发出的发票、收据后,10天内支付对应的货款给A公司,这种情况被称为10天内付款。
超过10天小于20天付款:在甲企业收到A公司发出的发票、收据后,超过10天以内,但小于20天支付货款给A公司,这种情况被称为超过10天小于20天付款。
超期付款:在甲企业收到A公司发出的发票、收据后,超过20天后支付货款给A公司,这种情况被称为超期付款。
拓展知识:根据国家规定,增值税款需要在收到货款后第一时间由发票申请方按照附表一的税率按月结算,或由购买方按照附表二的比例按月结算,以减少负债率。
2023 01/30 16:3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