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20X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 500万元(其中,货物200万元,房屋、建筑物1 000万元,该房屋建筑物为20X6年5月1日之后自建),负债1 510万元,净资产-10万元,公司股东决定清算并终止经营。乙公司与甲公司经营范围相同,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决定出资1 510万元购买甲公司全部资产,甲公司将资产出售收入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缴纳欠税,然后将公司解散。甲公司在该交易中涉及货物、不动产销售,需缴纳增值税和相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及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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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29 20:23
甲公司出售资产征收的税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因此,甲公司可以采取以下纳税筹划措施:
(1)甲公司可以对200万元的货物收入采取减除法筹划,即减去相关投入成本,按照准确的费用计算实际收入,以减少纳税负担;
(2)甲公司可以对1000万元房屋、建筑物收入采取抵扣法筹划,即根据有关法律和税务政策,减免一定比例的税款,以减少纳税负担;
(3)甲公司可以采取其他筹划措施,如改变整体所得税的科目构成,合理调整投资成本,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协定等。
拓展知识:税收筹划是指企业以合法手段,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及政府税收政策,以满足企业正常经营目的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税收负担,达到企业税收最优效益的一种筹划方式。
2023 01/29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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