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张先生在A市经营一家小型超市,并已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2019年,超市取得销售商品收入60000元、送货上门收入5000元,并发生以下费用:购货成本为10000元,业务招待费为1000元,职工工资支出为10000元,为职工及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3000元,为孩子购买电脑一台支付3000元。因商品不合格被工商局罚款2000元。张先生没有综合所得,从2019年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要求:请计算张先生2019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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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1:27
张先生2019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项目金额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通用项目,包括购货成本10000元、业务招待费1000元、职工工资支出10000元、缴纳“五险一金”3000元;另一部分为专项项目,包括购买电脑一台3000元、罚款2000元和子女教育支出1000元,共计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8000元。
拓展知识:
税前扣除项目是指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纳税人应纳税收入的应税所得额时,可以从税前收入中减除的费用,以减轻纳税负担。个体工商户扣除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项项目两类,具体包括:租赁费、业务招待费、旅游费、职工工资、福利费用等;子女教育支出、住房支出、购买商业保险、罚款等等。
2023 01/2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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