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7月份开具了专票,8月份购买方已抵扣,8月份购买方开具了红字信息表,然后销售方开具了负数发票,又重新开具了正确的专票,这种情况下购买方在9月份在发票抵扣平台是只能查到正数的发票,对吗?负数的发票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就可以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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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5:53
是的,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方在9月份发票抵扣平台上只能查到正数专票,而负数专票则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在进项税转出处理中,购买方可以从原来的进项税发票中扣除抵扣的异常金额,转换成出口发票,以实现税收减免。同时,销售方在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票后,只要保证流水号和发票抵扣平台的记录一致,也可以实现税收减免。此外,还需要留意的是,负数专票和正确的正数专票之间的税率、税额等都要保持一致,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纳税风险和税收负面影响。
2023 01/2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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