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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你好老师,我们是做餐饮加盟连锁的,我们之前合作一个客户没有开票,因为他的店面一直没有开,现在起诉我们说不开票,涉及到偷税,现在我们接到律师函已经开出发票了,然后如果投诉到税务我们这个怎么解决?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15 18:10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抱歉给您带来麻烦,首先,您需要了解国家规定的相关偷税的处罚原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或者出示伪造、变造的发票,冒用他人名义开具发票,从而逃避缴纳税款的,视情节轻重,处5倍以上20倍以下税款(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示数额),并按照最低标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您还需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如果涉嫌偷税,税务机关会对您的行为进行调查,以便作出适当处罚。因此,您必须正确处理财务资料,提交有效的发票等有关证据,以及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和要求对发票进行处理,以便税务机关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保护自身免受刑事责任。 此外,您还可以采取一些预防措施,如定期审核财务系统,开展抵扣税款培训,建立内部税收审计体系,严格落实税收会计等控制制度,以减少因发票未开出而导致的税收风险。
2023 01/15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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