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司有一员工,总工资7000元,我司承担发4500元。另一公司承担发2500元,比例是2500/7000=35.71%,11月份居家办工,发这位员工薪资4700元。4700是两个公司承担    11月份总工资是6310   问另一公司事应承担发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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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务#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14 20:01
按照现有情况,另一公司应承担11月份发她的薪资是2500元,这个具体值可以通过比例计算得出:即 11月份薪资总额6310元 X 35.71%(等于2500/7000) = 2219.1元,其他应该承担的薪资额则为6310 - 4700 = 1610元,因此另一公司应承担的11月份发她的薪资是2219.1 + 1610 = 3829.1元。
拓展知识:关于薪资计算,可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比如等差数列法、等比数列法、比例法等,同时,薪资的计算还要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政策等。
  2023 01/1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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