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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013年,公司投资额2550万元拍摄电视剧,A投资300万元参与拍摄,不享有该剧版权和收益分配权;B赞助资金30万元,其中25万元现金和5万元实物。 同年8月,公司与C签订联合制作合同,各投资50%,1275万元,按投资比例共享收益,C公司的投资款项已全部转入我公司账户。该项目由我公司进行拍摄和发行,对方获得信息网络等版权。 该目前已经播出,如果在收到投资款时不开发票或仅开具收据,不考虑增值税影响,以上项目投资、赞助行为和吸收项目投资行为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如果收到投资资金后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84784979 | 提问时间:2022 11/25 12:13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投资的是现金不用开发票 投资的是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需要开发票
2022 11/25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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