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期山东、广东等省份相继出台实施文件,其中地方税收制度改革也频频被提及。
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推出已近5个月,近期山东、广东等省份相继出台实施文件,其中地方税收制度改革也频频被提及。
在土地财政受争议、营改增扩围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源亟待解决。广东省明确提出要使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江苏省的方案则提到,积极参与国家关于房地产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城建税、资源税及车辆购置税等改革,“顺应国家税制改革探索完善地方税体系”。
2014-11-18 08:3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内容摘要:近期山东、广东等省份相继出台实施文件,其中地方税收制度改革也频频被提及。
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推出已近5个月,近期山东、广东等省份相继出台实施文件,其中地方税收制度改革也频频被提及。
在土地财政受争议、营改增扩围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源亟待解决。广东省明确提出要使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江苏省的方案则提到,积极参与国家关于房地产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城建税、资源税及车辆购置税等改革,“顺应国家税制改革探索完善地方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