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抵扣条件和会计处理:
一、抵减条件
1、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专用设备必须为初次购买;
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项费用是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费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技术维护费用中不包括网上申报服务费只是防伪税控系统的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