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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2015-01-21 08:39  来源:税问

  问:如何把握2012年15号公告第六条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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