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会经费行政拨出是否一定要有专用收款收据才能列支,无法取得专用收款收据是否可以用普通收款收据?
答: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15-01-21 08:39 来源:税问
问:工会经费行政拨出是否一定要有专用收款收据才能列支,无法取得专用收款收据是否可以用普通收款收据?
答: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