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近日,稽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1月起,无租使用某商贸公司房产作为售楼处。此房产原值为600万元,租入后发生装修费用180万元。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房产非本公司所有,无需缴纳房产税,商贸公司认为自己未取得租金收入,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为零,也未缴纳房产税。稽查部门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缴纳2014年房产税,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
2015-01-22 10:34 来源:南京日报
案情简介:近日,稽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1月起,无租使用某商贸公司房产作为售楼处。此房产原值为600万元,租入后发生装修费用180万元。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房产非本公司所有,无需缴纳房产税,商贸公司认为自己未取得租金收入,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为零,也未缴纳房产税。稽查部门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缴纳2014年房产税,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