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企业转让换地权益书是否征收营业税

2015-01-04 11:35  来源:海南地税

问:企业转让换地权益书是否征收营业税?

答: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第二条规定,换地权益书是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时,核发给土地权益人的法律凭证,依法核发后的换地权益书不与原批准用地相联系。换地权益书持有者可以凭该凭证从政府换回与换地权益书面值等价的土地权益。

因此,企业转让换地权益书不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首页
税务网校>实务指南>  正文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