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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系统默认为小微企业,如何修改

2015-01-20 09:26  来源:厦门地税

  问:我司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但应纳税额低于10万,总利润低于30万,在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申报系统一直默认为小微企业,减免税额栏默认为5%的减免,无法进行人工修改,我们该怎么申报呢?

  答:季度申报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在预缴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待年度汇算清缴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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