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获悉,去年我省共完成个人所得税收入765.8亿元,比上年增加15.7%。占了地方税收收入的14.81%。苏州市以183亿元位居13个省辖市之首,南京市以128亿元居第二位。
去年我省个人所得税收入构成中,工资薪金所得仍然首屈一指,占了个税总收入的45.5%,同比增长17.4%;增幅最大的是财产转让所得,占个税收入的25.5%,增长31.7%,位列个税收入第二位。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纳税约占个税收入的四成,保持了每年较为稳定的增长势头。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非劳动所得成为去年我省个税收入的主要增量,民营企业的股权转让、股权激励等是主要税源,表明我省要素市场和资产资本经营的活跃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