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宣布,自11月29日提高汽油等七类成品油消费税,这是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首度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社会各界对此颇为关注。
笔者认为,成品油消费税调整亦属正常。从全球看,2012年以来,已有俄罗斯等十多个国家相继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目的是为了降低能耗。再者,我国汽油、柴油流转税赋比周边国家如日本、韩国都要低,更低于欧盟国家。而且,这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同时,从12月1日起取消了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含铅汽油等消费税,这有助于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相关产业生产成本。更重要的是,这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额与应降价金额相当,“提价不提税”,国内油价不会上涨,也不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