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重新发布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1997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施行以来,在规范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管,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推移,个人所得税法历经5次修订,企业所得税法也完成了内外资税法合并,《办法》部分条款滞后的问题日渐显现,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对完善和升级原《办法》的诉求日益强烈。基于此,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重新发布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以下简称新《计税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