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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规范税收政策 禁止各地自定税收优惠

2014-12-25 11:59  来源:京华时报

财政部23日下发通知,今后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的优惠政策,若确需保留的,可在充分说明理由、提出政策期限建议的基础上暂时继续执行,由省级人民政府报财政部审核汇总后专题请示国务院,并依据国务院审定的处理意见执行。要求违法违规的优惠政策自2014年12月起一律停止执行,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称,今后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的优惠政策,若确需保留的,可在充分说明理由、提出政策期限建议的基础上暂时继续执行,由省级人民政府报财政部审核汇总后专题请示国务院,并依据国务院审定的处理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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