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通知》),其未上映的一部影片的运营成本依然有所降低,影视税收利好政策持续,投资者加大影院投资。
制片人胡总的焦虑或将有些许减缓,因为按照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通知》),其未上映的一部影片的运营成本依然有所降低。
《通知》文件明确电影企业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