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对调整经济结构、促进转型升级、带动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消费税是我国税收体制中的重要税种,具有极强的调节功能。自1994年设置以来,消费税在引导合理消费行为、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现行消费税制度存在征收范围较窄、税基偏小、税率结构欠合理等问题,对消费行为调控作用总体偏弱,迫切需要改革。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