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湘人社函[2013] 234号
关于2013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现将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湖南省合格标准均为5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发【2013】59号)和原省人事厅《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文件精神,全国通用标准60分和省内合格标准50分在参评相应级别的职称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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