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人社发〔2013〕144号《关于公布2013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和浙江省合格标准已经审定,现将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省定合格标准均为50分(以上各类试卷满分均为100分)。金华市具体的合格人员名单附后。
二、考试合格人员由考试机构核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限有效使用1次);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有效期到2014年12月31日。不合格人员不发成绩通知书。成绩可以在金华培训网上下载,网站:www.jhpx.com。成绩通知书发放事宜见金华培训网上通知。其中各县(市、区)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书请到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领取。市本级的通知书请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一楼大厅领取(地址:丹溪路1179号,联系电话:82462336)。
三、对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再进行外语审定。其余的职称外语要求详见金市职改办字〔2013〕31号文件规定。
金华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