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的通知
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考生。
二、发放办法:
本次成绩通知书发放采用邮政速递与现场打印发放相结合的方式。
三、邮政速递时间:
邮政速递委托深圳市邮政局负责,将于2012年7月24日开始投递,请已预订速递服务的考生留意接收。如投递开始4天后仍未收到成绩通知书,请拨打速递服务电话:26112233查询。
四、现场打印发放时间:
2012年7月24日至8月31日(期间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现场打印发放地点:
深圳市考试院(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二楼)。
六、现场发放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领取成绩通知书。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合格考生身份证原件外,代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留底备查)办理领取成绩通知书手续。
七、注意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2012 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 2012 〕 61 号),2012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 60 (试卷满分为 100 分)。
深圳市考试院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