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517号,贵州职称外语成绩使用规定如下: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通知精神,2012年将根据当年命题水平和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级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对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凡达到国家对各语种、级别、类别所确定的全国通用标准考生,其考试成绩在其专业、等级适用范围内长期有效,但如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外语测试合格成绩。对达到省内合格线的考生,发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当年有效。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