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省直考区(考试学校是南昌十三中、南昌十四中、南昌十六中、南昌十七中、南昌市卫校、南昌一专)参加考试的合格人员,请于7月7日—20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大院南一路十号)十一楼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合格证书;在各设区市参加考试的合格人员办证事宜请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2010-06-25 10:30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凡在省直考区(考试学校是南昌十三中、南昌十四中、南昌十六中、南昌十七中、南昌市卫校、南昌一专)参加考试的合格人员,请于7月7日—20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大院南一路十号)十一楼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合格证书;在各设区市参加考试的合格人员办证事宜请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