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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关于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衔接问题的通知

2013-07-16 16:03来源:雅安北纬网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级及驻雅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下简称73号令)、《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精神及《省财政厅关于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问题的通知》(川财会〔2013〕38号)要求,现将我市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方式、科目及成绩合格认定

  (一)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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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号令第十条规定,2013年7月1日以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过去实行的纸质考试方式予以废止。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所有考生都必须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并在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科目中自愿选考一科。

  (三)成绩合格认定

  根据73号令规定,所有考生全部考试科目(三科)一次性通过(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认定为成绩合格,才能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我市仍实行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考一次,每个考试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0天,每个考生的每个考试科目在考试周期内只能考一次。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2013年7月1日之后一次性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报名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3年7月1日之前,在我市通过考试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是2013年11月25日,逾期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重新考试。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

  考试合格人员在四川财政会计网上(http://221.237.164.66:8080/cms/)填写《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样表格式附后),打印出《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后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人员不用盖章),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领的,代理人应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白底证件照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局,财政局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时间

  73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我市2013年7月1日前已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日期不晚于2019年7月1日,2012年7月1日后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换证日期按73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正在拟定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式样,新版证书的换发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执行。

  三、加强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管理

  各县(区)财政局应当认真审核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确保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同时,我省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操作人员的工作流程,以便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四、严格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对符合73号令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参加考试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各县(区)财政局应严格审查申请人有关材料原件,并上报省厅有关复印件以便公示。

  申请人除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新发证情况在四川财政会计网站(http://221.237.164.66:8080/cms/)上予以公示,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1.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

  申请人应当提供由省级人事管理部门,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制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或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文件,以及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文件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文件复印件)。

  2.在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

  申请人应当提供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或提供省财政厅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3.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

  申请人应当出示注册会计师证书,由省财政厅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的注册会计师查询功能予以核实。

  五、我市开展无纸化考试具体安排

  ——2013年6月底前,准备好考点。

  ——2013年7月10日前,参加省财政厅组织完成无纸化考试相关培训工作,并按照省厅(2013)9号文件要求,各考点提交建设情况说明。

  ——2013年7月中旬,各考点按照培训要求自行调试和初验。

  ——2013年7月下旬,省财政厅对考点进行复核验收。

  ——2013年8月初,省财政厅组织试考。我市根据考生自愿选取30-50位考生进行一次试考,合格者发放从业资格证,不合格者允许继续(不再收取报名费)参加2013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考主要任务是:测试考试系统、考试流程的合理性、了解财政部题库的难易度以及制度完善等工作;同时各考点熟悉考试系统的安装、部署、调试以及考试操作流程。

  ——2013年8月底,全面总结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解决无纸化试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013年9月,完成2013年下半年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工作。

  ——2013年11月底前,我市正式施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

  六、无纸化考试报名费标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仍维持每人每科50元标准。

  附件:四川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略]

雅安市财政局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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