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融资租赁合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08-05
普通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 具体合同
六、融资租赁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
A.监护协议
B.融资租赁合同
C.收养合同
D.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婚姻(婚姻法),收养(收养法),监护(民法 通则)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合同法(分则)》 列明的有名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 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 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