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在武汉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输入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忘记报名序号的考生请在“找回报名序号”中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查询报名序号后登陆。
二、如因照片不清晰或没有照片无法打印准考证,请于4月2日前将近期清晰一寸彩色照片数码版(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序号及姓名)发送到考试中心邮箱:ks151@163.com或直接与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2618011.如因考生没有及时提供照片导致无法下载准考证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考场规则及考生违纪处理办法
(一)、考生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查。无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携带钢笔、2B铅笔、橡皮、圆珠笔等文具,除此之外与考试无关的其它物品严禁带入考场,如带入考场遗失,后果自负。已经携带的个人物品及移动电话(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电子记事设备、计算器等应主动放在考场指定的存放物品处,严禁将上述物品带入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正保会计网校
(三)、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考生发现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试题、答题卡字迹模糊、漏印、错印、有皱折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四)、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
(五)、考生应当按照要求用蓝色、黑色、篮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在试卷、答题卡的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准考证号。
(六)、本次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时,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答案。
(七)、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有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如果考生在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前交卷,也应执行本款规定。
(九)、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座位坐错、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填涂错误、未按规定使用2B铅笔等造成成绩差错的,后果自负。
(十一)、考生在考试期间凡违反考场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笔试资格;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或纸条;
2、接传或交换答案,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将答卷让别人抄袭;
3、请人代考或持假证件参加考试;
4、考场内使用通信工具;
5、笔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卷及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
6、有意在答卷中做标记;
7、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
8、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侮辱、诽谤、诬陷、威胁考试工作人员。
考生可于考后三个月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或直接拨打电话16869126查询考试成绩。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