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基金从业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法律法规

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答疑精华:监督检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5-15
普通

21世纪什么重要?当然是资源。很多在职考生表示,走出校门后,就再也不能像在学校那样随时随地去问老师问题了!正保会计网校告诉您别担心,网校答疑板有专业老师为你专属解答。 

试题内容

督察长监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应当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1)公司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制定和修改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

(2)公司是否对各项业务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

(3)公司员工是否严格有效执行公司规章制度。

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长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1)基金及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2)基金及公司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者隐患。

(3)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学员问题描述:

合规部门和督察长能否与监事会一样,具有检查公司财务的权利?

答疑老师回复:

合规部门和督察长的合规责任中,包括财务方面的检查。

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祝您学习愉快!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2018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已公布(全年)

2018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热点推荐:
机考系统

基金从业-机考模拟系统

熟悉考场 拒绝意外

21700人已学立即购买
关注正保金融大讲堂公众号
正保金融大讲堂公众号

获得海量资料

知晓一手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