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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律法规大纲第十六章 没变化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7-15
普通

9月份基金从业报名7月22日起,本次为全国统一考试。这次考试启用基金从业考试新大纲——崭新崭新的2019年度修订版,考生在备考之前,要了解新大纲的变化在哪里,重点学习!《法律法规》考试大纲第十六章没变化:

2019年修订版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考试大纲·第十六章







16.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1.基金的募集与认购
16.1.a掌握基金募集的概念、基金募集申请及注册、基金份额的发售
16.1.b掌握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16.1.c了解基金产品注册制度改革
16.1.d掌握基金认购的概念、各类基金(开放式、封闭式、ETF、LOF、QDII)的认购方式和程序



2.基金的交易、申购和赎回
16.2.a理解封闭式基金的上市与交易
16.2.b掌握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的概念
16.2.c掌握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的费用结构
16.2.d理解开放式基金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
16.2.e理解开放式基金转换和非交易过户、份额和金额计算等
16.2.f理解 ETF 的上市交易与申购赎回
16.2.g理解 LOF、QDII 的交易方式与流程
16.2.h了解基金市场创新产品的上市交易及申购、赎回

3.基金的登记
16.3.a理解基金份额登记的概念
16.3.b了解我国开放式基金现行登记模式
16.3.c掌握登记机构职责和基金份额登记流程

如果在新大纲发布之前就开始备考了,那么同学,现在你可以暂时略过这一章了。基础较薄弱和学习时间较少的考生,建议报网校的辅导课学习,这样能更好地抓住考试重点,避免走一些弯路。正保会计网校基金从业辅导课程的学习期为6个月,点击查看方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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